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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二)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4-04 08:48:26  【打印此页】  【关闭

工作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汕尾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将面积产量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加强农业生产服务指导,加快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落实病虫防控和防灾减灾,实现粮食生产提质增效,确保粮食安全。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9.做好“土特产”文章,推进广东丝苗米跨县集群产业园(汕尾)、城区预制菜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省市名牌农产品15个以上。

工作措施: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推动农业品牌做大做强,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融合。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0.抓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大力发展甘薯、萝卜、青梅、金针菜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预制菜、数字农业等新业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工作措施:按照《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推进数字农业加快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3年)》,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打造亮点,培树好典型、推广好案例。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1.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现代化生猪产业链条。

工作措施:培育壮大信民生休闲农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链,计划在原年出栏7万头生猪养殖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投资4.8亿元新建年出栏18万头生猪现代化养殖楼房猪舍二期项目。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2.加快8条新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做好已建成2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后半篇文章”,带动文旅康养、休闲农业新业态,推动从“建设示范”到“经营示范”转变。

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导意见及工作机制,做好2022年新规划的8条乡村振兴示范带论证工作,加快推进“景区化建设、市场化运营”;督促涉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各县(市、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成效,编制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指导开发旅游资源。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3.宣贯市农村建房条例,加快编制执行村庄规划,坚持“拆、治、兴”并举,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信息化管理,疏堵结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加强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确保7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建设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工作措施:开展《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汕尾市农房设计图集和建设标准指引,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任务,完成 150个规划调整类村庄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爱国卫生等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六、全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升综合实力和吸引力

(十八)推进“兴海强市”示范工程。

114.科学谋划海洋产业布局,构建碣石湾、红海湾沿海经济功能组团,加快形成以海工装备制造为核心、海上风电为支撑、海洋牧场为特色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海洋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

工作措施:按照上级工作有关部署,组织推进红海湾场址、国管海域海上风电场址前期工作,强化部门协调,确保项目用海保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5.着力发展港航海运,推进陆丰海工基地二期码头、甲湖湾电厂10万吨级煤码头、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规划建设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码头。

工作措施:保障项目用海需求,奋起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项目业主单位推进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配套10万吨级煤码头、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两个7万吨级公用码头年内尽早开工建设;积极配合推动陆丰海工基地二期码头、新材料产业园一期码头规划建设工作,打造区域性航运枢纽。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配合。

116.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加快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推动龟龄岛东海洋牧场引入企业参与管护开发利用,推进遮浪角西、金厢南2个海洋牧场建设,引进2家以上深海养殖发展企业,建设100个以上深水重力式网箱,发展兼具水产品加工、海上风电、休闲渔业等功能的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平台。

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加强海洋渔业招商引资,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促进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落地。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促局、市交投公司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7.深入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加快湖东平安渔港和遮浪渔港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督促指导陆丰市政府及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加快实施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尽快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保障按时限完成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投公司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8.办好中国(汕尾)海洋经济产业大会。

工作措施:围绕海洋装备制造及港航物流、海洋牧场及休闲旅游主题,邀请近500名行业领军人物、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来汕共谋海洋文章、畅想浩瀚未来,举办海洋经济发展专题会议,促进海洋经济企业交流合作、加快发展蓝色伙伴关系,高能级实施“兴海强市”示范工程。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九)构建内畅外联综合交通网。

119.攻坚推进综合交通大会战,完成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27亿元,加快发展大通道、大港航、大物流。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巩固扩大交通有效投资,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更大突破性进展,夯实汕尾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交通支撑;继续以综合交通大会战为主抓手,有力执行交通专项规划,形成一张任务清单,推进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服务体系。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0.打通外联大通道,全力确保兴汕高速二期如期建成通车,推进龙汕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深汕西高速改扩建汕尾段、揭普惠高速南延线建设,启动潮惠高速海城互通建设及沈海高速华侨尖山互通前期工作。

工作措施:支持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兴汕高速海丰至红海湾段二期工程,确保年内建成通车;协调加快深汕西改扩建项目汕尾段、揭普惠高速南延线建设,力争年内取得更大的亮点、成效;协调海丰县政府协同省高速公路公司加快推进潮惠高速公路海城互通及服务区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动工;协同华侨管委会争取省高速公路公司尽快签订沈海高速华侨尖山出入口投建协议,启动沈海高速华侨尖山出入口前期工作;把握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层面支持龙汕铁路规划建设并尽快启动前期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1.畅通县域内循环,加快国道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甲子至南塘段和236线汕尾城区段等一批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谋划城区、海丰与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连接通道,打通一批连通中心镇及产业园区、重点景区的交通干线,高标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工作措施:督促协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进国道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甲子至南塘段和236线汕尾城区段等一批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加快畅通县域内循环;积极谋划城区、海丰与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连接通道,持续跟进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马宫至鲘门跨海大桥、海丰赤石至梅陇一级公路等前期谋划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通建制村单改双、路网联结工程、危旧桥改造等一系列项目实施,纵深推进“四好农村路”攻坚。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提升城市品质内涵。

122.攻坚推进城市提能大会战,加快市区海滨大道西段、工业大道西、站前大道东西段、吉祥路等11个市政道路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周协调、月调度、季通报等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沟通协调,实行挂图作战,靶向发力,大力推进市政道路建设,力争完成年度建设计划。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3.新建改造18个公共停车场、新增3300个停车位。

工作措施: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牵头督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停车场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分工,全力推动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4.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整合优化土地空间资源,完成400亩“三旧”改造任务。

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并下达至各县(市、区),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有关鼓励政策,按照“三旧”改造成效统计口径,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项目上报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5.大力推进环品清湖城市优化设计、“三旧”改造。

工作措施:推动《汕尾环品清湖城市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成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城区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26.启动改造15个城镇老旧小区。

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县(市、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市城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7.有序推进城中村改建,各县(市、区)各打造1个以上示范项目。

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各县(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督导力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8.加强城市景观管理,提升城市门户、市政道路景观效果,打造具有汕尾地域特色的城市形象。

工作措施:以改善人居环境着力点,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打造“齐、绿、彩”,的城市生活环境;做好节能改造,亮灯率达98%以上,加强市政道路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行车和步行舒适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9.优化提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工作措施:根据《汕尾市市区建成区地下综合管廊(沟)建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作方案》要求,投入资金0.8亿元将现状架空缆线入廊,新建浅埋式的地下缆线综合管廊(沟)4.7km。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0.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拆除违建21万平方米以上,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工作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争取10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政数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一)加快文旅繁荣发展。

131.高水平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全年接待过夜游客1500万人次以上,旅游收入突破260亿元。

工作措施:强化文旅产品供给能力,全力以赴做好“绘好大蓝图、建设大景区、推进大项目、完善大平台、优化大服务、开展大营销”六大平台工作,不断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安全+智慧”要素配套,高水平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2.加快资源大整合、质量大提升。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串珠成链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精品路线。

工作措施:编制不同主题精品旅游线路,组织资深旅游达人,深度挖掘汕尾旅游资源、红色文化、非遗艺术,编制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3.支持城区、海丰、陆丰申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红宫红场、金町湾、品清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工作措施:指导相关县(市、区)完善全域旅游建设软硬件配套措施,指导推动红宫红场·彭湃烈士故居红色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指导金町湾旅游区、品清湖完善旅游配套设施。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区政府、海丰县政府、陆丰市政府等配合。

134.大力发展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加快金町湾滨海旅游区、红海湾田寮湖、品清湖东南片区和陆丰金厢滩开发利用。

工作措施:印发《汕尾市推进中国滨海休闲旅游最佳目的地建设行动方案》,完善各景区旅游配套设施,丰富文旅业态,活跃文旅经济;组织专家对品清湖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进行评审,推进金町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完善强制性指标要求。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城区政府、陆丰市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品清湖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135.加快搭建大平台、引进大企业。组建国企运营平台公司,建设市县两级综合性游客集散中心,完善景区配套设施,提升现有景区运营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拟成立文旅投资运营公司,作为文旅投资运营平台,对全市文旅资源进行整合,并与具有较强实力和经营经验较丰富的龙头文旅企业合作,以“文化+旅游+商业模式”的综合运用,促进汕尾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国资委、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6.举办文旅融合发展大会,引进大湾区3-4家文旅行业头部企业,新增星级酒店5家、文宿民宿30家以上,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酒店数量实现倍增。

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地方责任,加强对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加大对星级饭店、民宿摸查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开展星级饭店评定、民宿登记备案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7.加快培育大市场、树立大品牌。组建文旅市场主体联盟,与国内大型旅行社合作设立营销推广中心,共同做大跨区域联合的旅游市场。

工作措施:开发跨区域旅游市场,加强与全国文旅龙头企业开展战略性合作,建立面向全国和港澳台、东南亚主要旅游市场客源地的营销推广网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投促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8.加快提升品牌形象,打造“冬养汕尾”“中国滨海休闲旅游优秀目的地”品牌,举办环品清湖马拉松、中国帆船帆板城市邀请赛、中华龙舟公开赛等大型活动。

工作措施:举办“冬养汕尾”文旅品牌推广活动暨首届中国散文诗节,“山海湖城 冬养汕尾”新春嘉年华活动,擦亮“冬养汕尾”旅游品牌,赴承德举办汕尾市文旅(承德)推介会暨承汕文旅合作对接会,前往北京、天津、杭州、南京等城市开展汕尾文旅推介会,将汕尾市山海湖城风光和厚重的人文历史底蕴等旅游资源进行全方位的展示。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9.高要求实施“善美文化”示范工程,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措施:制定《汕尾市2023年度文明创建“一月一主题”测评排名实施方案》、《2023年汕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材料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做好总体工作部署;以常态化检查督导+每月“一月一主题”测评排名,对全市6个县(市、区)开展检查测评,全力推进实地考察点位打造工作;以工作方案指导+每月工作指引+工作会议研讨的方式逐项逐条完成材料申报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0.加快市民文化中心建设,补齐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短板,升级27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工作措施:加快市文化中心项目前期工作,争取3月份申报第二批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入库,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区政府继续做好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地面大巴停车场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工作,争取该建设用地尽快划拨,加快项目动工建设;压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未建、未达标“三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升级。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文广旅体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1.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和文物保护力度,加强海陆丰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建设市非遗馆,筹建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工作措施:积极做好第二批广东省革命文物的申报认定工作,大力推进各县区革命文物修缮工作;密切部门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筹建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七、深入推进“集成式”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十二)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42.全力打好要素保障大会战,统筹推进产业用地、矿产资源、电价、数据等要素改革。

工作措施:发挥1+5+X问题协调机制效能,加大产业项目要素协调保障力度,设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形成要素保障工作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制定《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采矿权审批登记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管理。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3.推进点状供地,大幅提高规划工业用地面积规模和占比。

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审定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清单,落实用地组卷工作,全力服务点状供地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高效完成。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4.全面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实施“标准地”“带项目”供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新增用林240公顷。

工作措施:2023年全市新供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供应,覆盖率达100%;督促各地加快重点项目用地组卷报批进度,推进取得用地批复,全面保障已精准对接的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用地;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梳理汇总我市2023年重点项目用林计划,强化林地定额动态跟踪,确保重点项目用林持续得到有效保障。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5.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用好用活老区政策,争取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各类资金120亿元以上,鼓励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全年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项目的谋划和储备,推动在库项目做好前期工作;按国家和省关于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申报文件的要求,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笼子”,鼓励吸引我市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汕尾银保监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二十三)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

146.对标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先进地区,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4.0版本,确保营商环境评价跻身粤东西北前三。

工作措施:开展深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建立“1+4+17”三级联动机制,强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奖惩,倒逼17项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提升,确保营商环境评价跻身粤东西北前三名。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7.持续优化一流市场环境,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重点领域“信用+精准监管”,供水、供气报装压缩至2个工作日。

工作措施: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推动市场准入、准营与退出全链条便利化,统筹推动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服务举措。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8.持续优化一流政务环境,深化“省市联建”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政府五大职能数字化转型,推动“全代办”全市覆盖,“一件事”主题服务提升至200项,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0、25个工作日内。

工作措施:坚持需求导向、坚持系统集成、坚持数字赋能、坚持群众满意,以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为重点,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注、需求集中的领域以及办事过程中急难愁盼、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完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配套工作机制及有关标准,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办理流程和办事环节衔接,着力破解“一件事一次办”关键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创新深入推进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动全市上线200项“一件事”主题服务。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政数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9.持续优化一流法治环境,推动“无证明城市”创建向基层延伸,开展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环节,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工作措施:加快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全面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并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推动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政数局牵头,市司法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0.持续优化一流社会环境,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的浓厚氛围。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工作措施:根据“数字汕尾”建设指挥部及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部署,起草制定深化一流社会环境行动方案,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及工作任务;举办2023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深化“店小二”式服务,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十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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